| 共青城報(記者 胡雪婷)“為加強我市野生動物資源保護,杜絕捕殺、運輸、經營、食用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發(fā)生,各賓館、酒店、商販不得捕殺、運輸、經營、食用野生動物;不得以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名稱、別稱、圖案制作招牌、菜譜;廣告牌、菜單等出現‘野生’、‘野味’等敏感字樣必須去除……”12月23日,市農林水務局聯合森林公安局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等單位深入我市各農貿市場、餐館等地,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檢查,并向商販、餐館工作人員發(fā)放《關于嚴禁經營、使用野生動物的緊急通告》,及時宣傳相關候鳥保護法律法規(guī),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候鳥保護工作,禁止非法捕殺候鳥、非法販賣候鳥。 鄱湖水清魚肥,是候鳥天堂。每年來我市越冬的候鳥多達幾十種,其中國家一級保護的白鶴、東方白鸛等,國家二級保護的白枕鶴、灰鶴、小天鵝、白額雁、白琵鷺等,在此越冬的白鶴種群占全球的70%以上。隨著天氣逐漸轉冷,飛抵鄱陽湖我市境內的越冬候鳥數量與日俱增,為切實保護好轄內鄱陽湖區(qū)越冬候鳥和濕地資源,我市不斷加大組織保障、加大資金投入、加大保護力度等,為越冬候鳥撐穩(wěn)“保護傘”。為此,我市也多次獲得“全省鄱陽湖越冬候鳥和濕地保護工作先進縣”等殊榮。 素有“政治名城、生態(tài)美城、活力新城”美譽的共青城市,視鄱陽湖區(qū)越冬候鳥和濕地為旅游資源、地方特色、城市名片來呵護。“在每年候鳥南遷之前,我市都會召開全市鄱陽湖區(qū)越冬候鳥和濕地保護工作會,及時下發(fā)相關工作方案,并按照‘屬地管理’原則,與鄉(xiāng)、村層層簽訂保護責任狀,明確鄉(xiāng)鎮(zhèn)應急和義務越冬候鳥保護隊,將湖區(qū)越冬候鳥和濕地保護工作列入對當地政府機關的政績考核范圍。”市農林水務局野保站站長袁芳如是說,“當前,我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都聘請了有一定影響力的同志擔任兼職護鳥員,要求他們在各自轄區(qū)內開展日常巡湖工作,加大管護巡護的力度,并與相關部門保持信息暢通,及時上報巡護情況。”為了摸清底數,了解底情,市農林水務局組織技術人員和護鳥專家,采用定點直接計數法對我市越冬候鳥種群、數量、分布以及生境和人為活動等情況進行調查,并記錄歸檔、定期跟蹤,確保越冬候鳥安全。 作為鄱陽湖的核心區(qū),我市根據鄱陽湖湖水“來得快、退得兇、降得低”特征,劃定鄱陽湖區(qū)岸線保護區(qū),制止?jié)O民“澤竭而漁”,多次組織公安局、農林水務局、森林公安局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深入菜市場、野味館、獸藥店、河湖區(qū)開展“湖里巡、路上堵、餐館查”地毯式專項行動,從嚴打擊,不留死角,燒毀天網、粘網、定置網10張,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,基本實現了“三無一杜絕”和“兩個確保”目標。同時,今年我市還積極向南湖投放1280萬尾青魚、草魚、鰱魚、鳙魚、鯽魚等夏花魚苗,凈化濕地環(huán)境,保障候鳥越冬食物充足。 此外,充分利用“世界濕地日”、“世界野生動植物保護日”、“愛鳥周”、“野生動物保護月”等節(jié)日,通過發(fā)放宣傳單、懸掛宣傳橫幅、設立咨詢臺、播放滾動宣傳標語和舉辦知識講座等形式,廣泛宣傳保護越冬候鳥和濕地資源的重要意義,以及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知識,提升對候鳥和濕地保護的情感,引導群眾自覺對候鳥和濕地進行保護,努力營造愛鳥護鳥、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圍。“如發(fā)現有販賣、捕殺野生動物等行為,也可及時向我們反映,我們會立即做出處理,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現象。”市農林水務局工作人員提醒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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